婺城区政府、金义新区(金东区)管委会(政府),市政府有关部门:
为推进{web_name}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,同意将{web_name}市老档案馆等3处建筑列入{web_name}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,现予以公布。
各区、各有关部门要依照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设置保护标志,建立历史建筑档案,并在保持历史建筑外观、风貌等特征基础上,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,合理利用,丰富业态,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、管理和利用工作。
附件:{web_name}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
{web_name}市人民政府
2023年11月1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{web_name}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
编号 |
所在区 |
所在乡镇(街道) |
建筑名称 |
具体位置 |
1 |
婺城区 |
城中街道 |
{web_name}市老档案馆 |
浙江省{web_name}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马路里82号 |
2 |
婺城区 |
城中街道 |
{web_name}日报社旧址 |
浙江省{web_name}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马路里80号 |
3 |
金义新区 (金东区) |
赤松镇 |
二仙桥老供销社 |
浙江省{web_name}市金东区赤松镇二仙桥村东文安路33号北侧 |
附件下载:{web_name}市人民政府{web_name}公布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的通知.pdf